别让酒精“把住”你的方向盘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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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酒我的肚子里在,车肚子里我不在”作为“疆式”倒装句在网上大火。将开车喻为“在车肚子里”的朴素直白,不仅充满幽默感,也反映出人们对拒绝酒驾达成普遍共识。然而,随着近期亲友聚餐增多,酒驾行为频发。新疆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杜绝酒驾,平安回家。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无证少年酒驾兜风

  2月9日6时,乌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G219线1865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在路上“蛇形走位”,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将其拦停检查。

  车窗摇下,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更让民警吃惊的是,驾驶人与3名乘车人员竟都是稚气未脱的少年。民警随即要求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比某的检测结果为6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比某年仅14岁,未取得驾驶证。据比某交代,2月8日晚,他与3名同学聚餐喝酒后,回家偷拿车钥匙,驾车载同学兜风,不料刚上路就被查获。

  民警联系到比某及其同学的监护人。家长们对孩子的行为深感震惊,对监管上的疏忽表示自责。

  民警严肃批评教育比某及其监护人,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比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趁朋友醉倒“过把瘾”

  2月6日22时20分,巴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迎宾路设点检查,发现一辆轿车行驶至距离检查点约50米处突然减速,随后停车,民警立即上前查看。

  驾驶人买某摇下车窗,民警闻到一股酒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民警要求买某出示证件,买某无法提供。经核查,买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买某交代,2月6日下午,他与朋友聚会喝酒,散场后朋友醉倒,他便趁机驾驶朋友的车辆,刚上路就遇上了民警。民警依法对买某无证驾驶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对买某饮酒驾驶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不顾劝阻执意上路

  2月3日22时53分,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横四路22公里处西黑山服务区开展夜查时,发现一辆小轿车驾驶人满身酒气。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民警询问得知,当天下午,驾驶人马某约好友聚餐,喝了不少酒。散场后,马某不顾朋友劝阻执意开车回家,结果刚上路就被查获。

  民警将马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以备后续鉴定。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报警求助暴露隔夜酒驾

  2月7日10时40分,艾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G312线4417公里处,寻找遗失的手机未果后报警求助。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艾某身上竟有酒味,于是通知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独山子区分局九公里交警大队民警到场处置。

  民警对艾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面对检测结果,艾某懊悔不已。原来,2月6日晚,艾某与朋友在商店购物后回宿舍喝酒,次日醒来发现手机遗失,便驾车前往商店寻找,不料因“隔夜酒”被查。

  民警依法对艾某饮酒驾驶的行为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记者 李进福 通讯员 赵卫军 丁持盼 周娟 马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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