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玉石“货不对板” 买家要求退货退款
分类:说法拉理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作者:张秀 王彩虹 赵鹏 发布时间:2025-02-13
A+ | a 2023年12月的一天,乌鲁木齐市民赵某看上某平台直播间出售的玉石,与卖家潘某沟通后,决定下单。
付款环节,潘某诱导赵某绕过某平台设置的正规付费渠道,以私下转账的方式完成交易。赵某共计购买21块玉石,支付11万余元。
收到玉石后,赵某发现玉石存在质量问题,联系潘某要求退货退款。
“你先把玉石寄过来,我再给你退款。”多次沟通后,潘某同意退款8万余元,并劝说赵某先行寄回其中的15块玉石。
然而,潘某收到玉石后并未退款。
协商无果,2024年8月,赵某将潘某诉至乌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解除双方买卖合同,潘某返还8万余元货款。
法院审理认为,潘某的诱导行为破坏了某平台构建的交易秩序,造成不公平竞争。其交付的玉石与先前描述严重不符,已经构成违约。
近日,经过法官释法说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潘某退还赵某8万余元。
法官提醒
部分卖家为逃避手续费,诱导消费者私下转账完成交易,这种情况下,购买的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很难维权。因此,网购结算要选择正规渠道。
责任编辑 杨瑞
标签:
最新更新
- 新疆出台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新疆发布2026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 新疆多地推行春假 打造“行走的成长课堂”
- 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暨省级领导读书班举行
- 自治区政府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