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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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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 知

  被申请执行人:祝秀忠(公民身份号码:650105197712080038)

  本处依据债权人新疆润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在依法履行核实债务程序后,于2025年2月7日签发了(2025)新乌诚信证内字第1142号《执行证书》,执行证书主要内容为:被申请执行人为祝秀忠(公民身份号码:650105197712080038),执行标的为当金本金人民币:100000元整;利息:570元(利息计算方式:(100000元×0.3%)/30天×57天=570元;利息计算期限自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1月16日);综合费用 :3230元(综合费用计算方式:(100000元×1.7%)/30天×57天=3230元;综合费用计算期限自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1月16日);公证费:500元(债权人已预交);公告费:1000元(债权人已预交);合计:人民币105300元整。自2025年1月17日起至实现全部债权之日期间的债务人应偿还的与上述欠款有关的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方式:未清偿的本金×0.3%(月息)÷30×实际逾期天数}及综合费用{综合费用计算方式:未清偿的本金×1.7%÷30×实际逾期天数}及偿还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执行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等以实际发生款项为准)等款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典当合同》的约定执行。

  申请执行人新疆润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可持本执行证书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原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特此通知。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5年2月12日

  债务核实通知书

  债务人(抵押人)库尔班江·艾伯依、桂梅然·买买提:

  债务人向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二道桥支行(现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德路支行)申请借款金额480000元,并于2014年4月签订了《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上述合同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证处(现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号:(2014)新证经字第9070号。

  据债权人称,截止至2025年1月1日债务人已连续逾期46期且累计46期未偿还(或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积欠借款本金372643.62元,利息86632.48元,本息合计459276.10元。现债权人以债务人逾期未偿还借款,抵押人未履行抵押担保责任为由向我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的规定,本公证处特指派公证员杨海龙及公证人员李霞下发此通知,向你们核实前述欠款归还情况及尚欠款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疑义。如有疑义,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本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如超过5日未向本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你们承担。

  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25号通宝大厦三楼

  联系人:杨海龙、李霞

  电话:0991-2316259、17799711787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5年2月12日

  缴纳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配套费决定书

  新疆卓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启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韬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14号)和《关于修订乌鲁木齐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基数的通知》(乌建防发〔2019〕47号)的规定,新疆卓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正威新疆智能终端产业园二期一标段项目的建设单位,欠缴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1031万元;新疆启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正威新疆智能终端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建设单位,欠缴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848.01万元;新疆韬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高导新材料项目的建设单位,欠缴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681.05万元。

  以上单位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业务科(0991-3773120)缴纳欠缴的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且不履行本决定的,本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

  2025年2月12日

  分类公告

  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

  二次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二次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形成,现征求附近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意见。详细内容见网址:http://www.xjhbcy.cn/articles/show/14844。

  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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