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逾期未还就当债主女朋友? 法院:违背公序良俗,条款无效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12
A+ | a近日,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奇葩借贷案。该县居民张某急需用钱,于2022年向贺某借款15万元,双方签订《个人借款协议》,约定张某分期还款,逾期未还,张某无条件当贺某女朋友3年;借款期限届满,张某返还全部借款;如某个月未按时还款,张某需当月无条件当贺某女朋友,若拒绝需赔偿贺某5万元,并在一周内付清余款。
协议签订后,张某仅按约定归还2个月的借款,后贺某向莲花县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构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借款后,张某未按约定还款数额分期归还贺某,构成违约。关于张某主张以做贺某女朋友抵扣还款的约定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属无效条款,法院不予支持。最终,莲花县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归还贺某借款。 据2月7日“江西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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