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小案抓紧办 守护“大民生”
分类:治理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作者:詹晓明 靳洁 木巴来克·卡德尔 发布时间: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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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昌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继承权纠纷案件,执行干警现场清点执行款。
去年以来,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以高质量执行工作回应群众期盼。“我院自2024年1月开展小标的、大民生执行专项行动至今,共执结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6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378万元,达成和解27件。”日前,该院执行局副局长李鸣说。
近日,袁某收到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转交艾某拖欠的劳务费时,欣喜之色溢于言表,连声对执行干警道谢。
2023年9月起,袁某为艾某的农家乐提供劳务服务。工作完成后,艾某一直未支付劳务费,袁某催要无果将艾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艾某支付袁某劳务费19700元。判决生效后,艾某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考虑到本案执行标的虽小,但事关民生,需从速从快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向艾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艾某收到法律文书后,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说出自己的难处:“不是我不想还,实在是没钱,别人欠我的钱不还,我也没办法。”
承办法官找到艾某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决定将两起案件并案执行。但过程并不顺利,欠艾某钱的帕某一开始试图逃避责任,对还款一事百般推脱。承办法官向帕某释法明理,讲清利害关系,以及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严重后果。
最终,帕某向艾某偿还23000元欠款,艾某也及时向袁某付清劳务费,两起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2023年11月,阿某驾驶电动车将行人沙某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阿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沙某将阿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事故赔偿责任。法院依法判决阿某向沙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8903元。
阿某迟迟未履行,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阿某释法说理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沙某同意阿某分期履行,目前阿某已履行50000元。
“高昌区法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抓紧办理念,在小标的案件中厚植为民情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日前,该院党副组书记、院长热衣汗古丽·玉素甫说。
责任编辑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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