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行动不便 法官上门调解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10
A+ | a本报和硕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巴都玛)“这么冷的天,法官还上门帮我们解决问题,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当事人依某向和硕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致谢。
2019年10月,和硕县居民巴某将自家的12头牛出售给依某,总价款10万元,依某因资金紧张仅支付8.1万元,并向巴某出具欠条,载明剩余的1.9万元10日后付清。到期后巴某多次向依某索要欠款,依某仍以没钱为由拒不还款。
今年1月初,巴某到和硕县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庭法官经过电话沟通,了解到依某在家养病,行动不便。法官详细了解事情经过,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标的额不大,巴某与依某又是多年的朋友,便带着书记员与巴某到依某家中开展调解。
在依某家,法官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向依某讲明欠钱不还的法律后果。在法官的劝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依某将1.9万元欠款还给巴某,双方握手言和。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 新疆出台多层次资本市场重点培育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
- 新疆贸促会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助力新疆涉外商事纠纷化解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