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实质性解纷新路径 推动行政机关诉中提交化解方案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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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高靖琳 王焕

  1月1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了解到,2024年,乌市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提交115起行政案件化解方案,其中8起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提交化解方案,这是怎么回事?该院行政庭庭长徐峰向记者讲述这样一起案例。

  2023年的一天,张某因琐事与蒋某发生争执。张某挥拳击打蒋某的面部、将蒋某右手大拇指撇伤,并不停地踹其小腿。蒋某则撕扯张某的上衣,踹击张某的面部。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某区分局民警接到报警后,认为蒋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决定对蒋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蒋某不服,于2024年初将该分局诉至法院。

  案件上诉至乌市中院二审后,承办法官主动向该分局释法:行政处罚的种类与程度应与相对人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相当,尽可能作出手段最为温和、损害最小的处罚决定。本案中的处罚决定未充分考虑蒋某的行为存在防卫的情形。

  在承办法官的建议下,该分局带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方案出庭,表示愿意自行纠错,同意将对蒋某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改为罚款200元。随后,蒋某主动申请撤诉。由此,该案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行政机关在诉中提交化解方案,不仅展现行政机关依法为民的积极态度,还能促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减少群众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徐峰说。

  推动行政机关在诉中提交化解方案,并非一时之功。

  2023年10月,乌市中院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评价体系,并按月向乌鲁木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乌市依法治市办)报送负责人出庭评价情况,促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同时,对于负责人出庭效果好的行政机关,建议乌市依法治市办向全市行政机关推广经验,增强行政机关出庭解纷实效。

  2024年6月,乌市中院与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推动政府与法院良性互动、优势互补,信息共享、效能叠加,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人民法院公正司法能力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2024年8月,乌市中院探索建立行政机关庭前提交案件实质化解方案制度,引导行政机关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化解主体作用,通过对案件成因、当事人实质诉求、案件反映的相关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纠纷化解深入研判分析,形成案件实质化解方案,展现积极态度,增强公信力,促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推动行政机关诉中提交化解方案,是我院立足自身职责职能范围,利用府院联动优势,为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探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新路径。”徐峰说,今年,该院将继续深入推进上述举措,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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