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11年的欠款被追回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15
A+ | a本报霍城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张泽南)“谢谢你,我被拖欠11年的欠款,今天终于拿回来了。”1月7日,申请执行人魏某握着霍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买提依明·打吾提的手高兴地说。
2014年初,马某数次从魏某处赊购装饰材料,2014年3月23日,经双方结算,马某累计赊欠材料款28924元,马某向魏某出具一份欠条,称过几天就付款。但事后,马某却不按约定履行,魏某多次催要,马某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付款。
2015年11月3日,魏某向霍城县法院起诉,该院依法判决马某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魏某支付材料款28924元。
判决生效后,马某仍未履行给付义务,魏某向霍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5月9日,霍城县法院执行立案,经执行法官多方调查,被执行人马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于2016年11月4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5年1月1日,魏某向霍城县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承办法官买提依明·打吾提收到该案后,立即对马某名下不动产、车辆进行查控冻结,向马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向马某释法说理,讲明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最终,马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于1月7日将28924元案款支付给魏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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