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法学会召开第三届 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31
A+ | a本报克拉玛依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郭玉强 通讯员 郭召)12月27日,克拉玛依市法学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会议通报《关于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评选表彰对象的公示》,克拉玛依市法学会作为全疆唯一地州市法学会,入选“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会上还通过《克拉玛依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规则(试行)》。
会议指出,近年来,克拉玛依市法学会在推动校地合作、开展课题研究、探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培养法治人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克拉玛依市法学会要以此次评选表彰为契机,筑牢干事创业根基,在克拉玛依法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中担负起更重大的职责、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克拉玛依市两级法学会在繁荣法学研究方面,要充分发挥智库优势,针对法治建设实践、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在服务法治实践方面,要充分发挥法学会在法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参与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的法治实践。克拉玛依市两级法学会成员要深入基层、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调查研究。
会议要求,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作用,助力提升依法决策、风险防控、矛盾纠纷调处、信访积案化解能力,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提供法治保障。通过课题研究、学术研讨、专题培训、法治宣讲等方式和成果推荐、评奖评选等激励手段,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推动法学会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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