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工作人员收钱不交房 法院强制腾迁“硬核”执行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23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瓮立臣)近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强制腾迁一处被执行人住房,严厉打击恶意逃避执行行为,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单亲妈妈徐某为方便照顾患病儿子,准备在单位附近购置一套住房,经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李某介绍,徐某选中一套小户型房屋,李某收取徐某30万元房款后迟迟没有促成交易。2019年3月,徐某将李某诉至新市区法院。法院判决李某返还徐某购房款30万元。
今年4月,该案进入恢复执行程序。新市区人民法院依法给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报告财产令和执行通知书,并通过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对其个人财产情况进行梳理,发现李某在高新区(新市区)某小区有一套房产。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李某,但他对生效判决置之不理。于是,法院对涉案房屋进行查封、评估、拍卖。
拍卖过程中,法院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李某,但他拒绝配合法院腾空房屋,并且长期躲避法院执行工作。随后,两次网络司法拍卖均流拍,徐某申请对该房屋进行以物抵债,法院也裁定该房归徐某所有。
在多次通知李某搬迁无果的情况下,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统筹安排,制定详细方案,做好应急预案。11月25日,法院组织司法警察、公证处、社区工作人员、搬家公司对涉案房屋强制腾迁。当日,李某并未出现,但李某的亲属在现场阻挠腾迁工作。
“你们破坏和阻碍执行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继续对抗执行,法院将依法对你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法官再次联系李某,对其及其家人耐心释法,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经过参与执行的干警和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李某及其亲属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虽然在强制腾迁之前,李某已经将房间内的贵重物品搬离,但在腾迁当日,执行干警经过细致清点还是发现有遗漏的贵重物品。随后执行干警将贵重物品交还给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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