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却勒镇:分流联动解纷争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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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董彦良

  12月7日,在阿瓦提县人民法院乌鲁却勒人民法庭,艾某和艾某某承认拖欠如某的钱,并当场约定还钱期限。

  今年年初,艾某和艾某某分别向如某借了2000元、8000元,约定半年还清。可后来两人不但没有如期还钱,还玩起了“消失”。因艾某和艾某某住在不同的村,如某所在村调解委员会将此事上报至乌鲁却勒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

  人民调解员古丽巴哈尔·木沙多次联系艾某和艾某某,但两人拒绝到矛调中心调解。在古丽巴哈尔的引导下,如某决定起诉。

  这起纠纷被移交至乌鲁却勒人民法庭后,庭长玉山江·吐尼亚孜给艾某和艾某某打电话,明确告知欠债不还的法律后果,两人慌了,先后赶到法庭,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有些人不愿去矛调中心解决问题,听说被起诉到法院才重视起来。我们要发挥好分流和联动作用,使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玉山江说。

  为确保群众诉求“一站受理”,矛盾纠纷精准分流,乌鲁却勒镇以资源整合、力量聚合、功能融合为抓手,探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路径,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今年6月,乌鲁却勒镇成立综治(网格)中心,统筹协调公安、司法、信访、妇联等部门力量进驻集成办公,实现群众接待、纠纷受理、分流转办、调解回访全流程全链条闭环管理。

  乌鲁却勒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张健介绍,各村发生矛盾纠纷后,先由村调解委员会调解,涉及职能部门的诉求,由镇综治(网格)中心按照具体内容分流转办至职能部门,并全程盯办、及时回访。对超出镇、村两级职能范围且无法调解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至阿瓦提县矛调中心,由该中心分流转办,实现纵向联动。同时,镇、村两级调解无果的纠纷,横向移交至乌鲁却勒人民法庭,如诉前调解失败,则立案审理。

  11月底,玉某驾车行驶途中与阿某的车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各负一半责任。阿某的车辆损失较小,而玉某的车辆损失达8万余元,玉某要求阿某承担4万元,阿某则认为玉某开车撞了她的车,损失应由其自担。玉某气冲冲地来到乌鲁却勒人民法庭,表示要起诉阿某。

  玉山江采取“迂回战术”,请来阿某的丈夫参与调解。得知事故发生时阿某存在超速行为,其丈夫耐心地劝说阿某承担责任。很快,双方达成和解,折抵阿某车辆损失后,阿某承担玉某车辆维修费2万余元。

  一横一纵,分流联动,让定分止争更加高效。今年以来,乌鲁却勒镇、村两级调处矛盾纠纷678件。在移交人民法庭的纠纷中,有90件在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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