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孩子们的“法治礼包” 有料!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09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金蕊 陈素华
12月2日9时许,乌鲁木齐市第五十九中学操场上,同学们笔直站立,开展每周一次的升国旗仪式。与以往不同的是,升国旗仪式结束后,该校法治副校长、乌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梦丽为同学们做普法宣讲。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关系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王梦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讲宪法内涵,让同学们熟悉宪法、了解宪法。
随后,在八年级三班,围绕“青少年的成长与法律”主题,王梦丽与同学们热情互动。
“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了,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吗?”“怎么要回给主播打赏的钱?”“用父母的身份证注册游戏账号,违法吗?”同学们纷纷提问,王梦丽结合案例逐一回答。
“法律底线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必须坚守的最低行为标准。同学们应该珍惜校园时光,努力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王梦丽说。
一些同学结合人际交往中的习惯向王梦丽咨询,比如“明知抽烟、喝酒不好,但拒绝不了朋友的好意”“总被同学拉着自拍并将视频上传网上,担心泄露隐私”“身边人写网络小说黑化同学怎么办”等。
王梦丽建议同学们分辨对错及真伪,比如面对同学劝说吸烟、喝酒时,要果断拒绝。在网上分享信息时,不要暴露个人隐私以及家庭住址等信息。
法治课结束后,该班学生张艺凡说:“学法重要,用法更重要。今后我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乌市第五十九中学党支部书记杨风华表示,检察官将抽象的法律知识具象化,增强了学生们对法律的理解与认识。这种宣传模式,是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网络的重要一环,为学生们营造了更加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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