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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分类:1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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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12月4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举办2024年自治区“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自治区首支原创法治歌曲《光亮》发布。

  “我看到,星星在灯塔上闪亮,我知道那是正义举起希望……”启动仪式上,由自治区司法厅干部宋乐淼和付美玲演唱的首支原创法治歌曲《光亮》,赢得台下观众阵阵掌声。

  仪式现场还公布自治区第一批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法治“三微”作品及“法润天山·我身边的法治故事”征集展播活动获奖名单。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姚金菊现场分享“可可托海法治故事——新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矿山‘股份公司’”。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各地各部门将抓住“关键少数”,把宪法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把宪法纳入国民教育,融入校园文化,持续举办好“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增强青少年宪法观念。把宪法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机结合,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

  同时,各地各部门加强与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帮助经营主体疏通政策落实堵点、化解经营痛点难点。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聚焦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健全同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进疆开展业务,为新疆乃至全国公民、企业走出去提供法治服务,巩固拓展国际法治“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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