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启动“宪法宣传周”活动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03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12月2日,我区印发《2024年自治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
此次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等。
活动期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发布首支自治区法治歌曲《光亮》;公布自治区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法治“三微”作品获奖名单、“法润天山·我身边的法治故事”获奖名单;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姚金菊分享“可可托海法治故事——新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矿山‘股份公司’”。我区还将组织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以法治护航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与法同行”讲法活动;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自治区司法厅发布“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短视频,供各地各部门免费下载使用;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自治区司法厅向全区手机用户发送宪法宣传公益短信息,在乌鲁木齐市户外大屏、商超LED、机场、高铁、地铁、公交等媒介平台发布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同时,在伊犁州举办“法治护航·伊律为民”百名律师进百企活动和“1+N”法律明白人“千村万户”讲宪法活动;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举办“宪法进自贸区”活动,开展法治体检、法治座谈、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系列活动;在哈密市举办“宪法进企业 法治护发展”活动,成立“法律服务团”,组织政法单位、执法单位、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在阿克苏地区举办“弘扬宪法精神 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开展法治书画创作、法治节目表演、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等活动。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国、自治区重点活动安排,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作用,开展实效性强、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公共场所、进媒体、进军营、进网络、进景区等,使宪法走进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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