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促调 法院高效化解涉企纠纷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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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吐鲁番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张玉兰)近日,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保全事务中心灵活运用保全措施,高效化解多起涉企纠纷,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吐鲁番某旅游公司与某银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中,法院通过诉前保全审慎冻结被申请人名下财产,促双方达成和解。

  2019年11月,吐鲁番某旅游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5亿元,贷款期限为10年,约定每年支付利息,第5年定额还本带息。截至今年10月,该旅游公司尚欠银行1.299亿元。因借款人及保证人明确告知银行,无法按时偿还即将到期的贷款本金,面临违约情况。10月22日,该银行向高昌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旅游公司名下的土地和房产,共限额1.299亿元。

  高昌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涉及金额巨大,且关系到双方利益,针对申请人提供的被申请人名下若干套房产和土地进行了研究讨论,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合理请求和被申请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实际履行能力、企业信誉以及对区域市场经济发展的潜在影响等,决定审慎冻结被申请人账户名下部分房产和土地。

  送达文书时,法院工作人员耐心向被申请人分析冻结账户将会给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及时告知可通过诉前化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被申请人当场支付90万元利息,剩余款项分期支付。

  11月21日,被申请人已履行第一笔款项231.58万元,申请人主动申请解除了保全措施。

  而在另一起案件中,保全事务中心同样在保全阶段积极推动双方调解,妥善化解两家经营主体之间的装修合同纠纷。

  2019年2月,新疆某建筑装饰公司(以下简称装饰公司)与吐鲁番某酒店签订《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该酒店将室内外装修工程承包给装饰公司施工,合同包工包料,价款共计2500万余元。

  装饰公司依合同约定完成了装修,于2019年7月通过验收,8月酒店正式营业。但该酒店仅按合同要求履行了部分款项。由于合同设计过程中存在变更增项及装饰公司垫付材料款的情况,该酒店合计欠付装饰公司490万余元。装饰公司多次向该酒店索要欠款,酒店均以各种理由不予支付。

  今年10月,装饰公司将某酒店诉至高昌区人民法院。为防止某酒店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11月,装饰公司向高昌区人民法院申请诉中财产保全。

  考虑到两家公司原本是合作关系,目前仍有业务往来,还有继续合作的可能。为妥善化解纠纷,高昌区人民法院保全事务中心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部分财产。为保障双方企业正常经营运转,保全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调解。通过工作人员释法明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某酒店当场履行50万元,约定剩余款项分期付款。11月15日,装饰公司主动申请解除保全措施。

  今年以来,高昌区人民法院积极推动诉前保全、登记立案、诉调对接等司法服务。截至目前,办理诉前和诉中保全案件287件,保全金额为4.97亿元,其中以保全方式推动147起案件通过调解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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