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搬”到家门口 村民纠纷现场解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18
A+ | a本报精河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程玉)挂起国徽、摆好桌签、打上字幕,一个简易又不失庄严的法庭“搬”进精河县托托镇古尔牧图村村委会。11月11日,精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审理一起借款纠纷。
古尔牧图村村民李某和邓某认识多年。今年3月至7月期间,邓某以向工人发工资为由陆续从李某处借款22030元,承诺10月23日前归还。
借款到期后,李某多次向邓某索要未果,无奈之下,李某将邓某诉至精河县法院。
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决定巡回审判,在古尔牧图村村委会开庭审理该案。
法官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找准问题症结,从情、法、理方面调解。最终,李某、邓某达成调解协议,邓某答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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