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行裕民县支行委托资产批量转让清单公告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14

A+  |  a

  各借款人、担保人:

  因你(单位)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行裕民县支行辖区各经营网点取得贷款或为他人(单位)提供担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行裕民县支行于2016年8月已将下列公告的债权转让给裕民县财政局,双方债权已交割完毕,并共同确认。借款人(单位)或担保人至今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已构成违约,现特通知你(单位)速到裕民县财政局依据合同办理还款等相关事宜。本公告自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向你(单位)已履行通知义务,如对公告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异议。

  咨询电话:0901-7699557

  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行裕民县支行委托资产批量转让清单公告

  裕民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14日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