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带“小弟”盗窃 半个月作案15起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13
A+ | a11月11日,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垦区(城区)公安局旗杆桥派出所向失主发放1个月前被盗的电动自行车。至此,这起系列电动自行车盗窃案成功告破。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 通讯员 张豪
视频中的神秘身影
10月5日,图木舒克市居民张先生下楼买菜时,发现其停放在单元楼门旁的电动自行车不见了,赶忙报警。
周边公共视频显示,10月4日6时许,在昏暗的灯光下,一个面部包裹严实、身形瘦小的人绕着被盗车辆转了几圈后,迅速将电动自行车推到主路上,招呼另一个同样瘦小的身影坐在后座,骑车离去。
这两人是谁?民警围绕视频展开调查,尚未有结果时,旗杆桥派出所又接到数起报警:2天后的凌晨4时,李先生的电动自行车在小区门口被盗;3天后的5时,夜市旁的人行道上,吴师傅的自行车不翼而飞;6天后的早晨7时,两辆停放在单元楼附近的电动自行车不知去向……
最匪夷所思的是一起10月中旬的盗窃案。那是一个深夜,陈先生将私家车停在楼下,未熄火就上楼取东西,没成想下楼后,车不见了。他报警后,经多方寻找,民警在小区后门的路边发现车辆,但车内的手机等贵重物品丢失。
盗窃案接连发生,旗杆桥派出所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专案组民警分析梳理发现,近半个月内,有10余辆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被盗,周边视频显示,这些车辆被盗现场都有两个面部包裹严实的瘦小身影出现。
掌握时机一举破案
寸头、身着男性休闲服、穿着球鞋,这是视频中两个身影显露出的特征。信息有限,民警继续深入案发现场走访摸排,询问过往群众,分析两名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和逃跑路线。
经详细分析案发规律,民警判断这两人很可能会再次作案,作案地点极有可能在辖区几个安防设施较弱、距离主路较近的老旧小区。
10月21日晚,在其中一个老旧小区,巡逻民警将正在盗窃电动自行车的两人当场抓获。
经核实,两人均系未成年人,民警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到场后依法开展讯问。
警方调查得知,在该系列盗窃案中,盗车的主力是15岁的小苏。因父母工作繁忙无暇照料,他早就辍学混迹社会。“混社会要花钱,有钱才有面子!”在“社会圈子”的影响下,小苏产生畸形消费观,父母给他的生活费已不能满足其日常所需。
闲逛中,小苏发现,停放在楼下的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很多都没有上锁。如果将车偷走倒卖,岂不是无本万利?有了这个想法后,小苏赶忙招呼麾下“小弟”——10岁的小木共同盗车。尽管还在上学,可向往“兄弟义气”的小木爽快地答应了。
盗车前周密踩点
小苏和小木作案前会仔细踩点,选择距离主干道不远且安防设施较弱的老旧小区,这样不仅能快速逃跑,还能躲避警方侦查。一旦确定作案地点,两人会提前探访周边道路,至少规划2条逃跑路线,并在路边选好临时藏身之处。
作案时,两人分工明确,小苏年龄大、力气足,承担偷车任务;小木年龄小、动作灵活,负责放风掩护。
为避免被发现,两人通常使用衣物或围巾蒙住面部,深夜潜入案发地点,伺机作案。或许是觉得一直未被发现,又或许是嫌电动自行车卖不了多少钱,小苏与小木的野心越来越大。10月中旬的一个深夜,他们从某小区开走一辆未熄火的汽车,开出去没多久发现操控困难,只好将车停回小区后门,将车内手机、手表等物品盗走。
经讯问,小苏与小木对合谋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查,公安机关确定两人共实施盗窃15次。
案件侦破后,民警多方追赃,共追回被盗手机2部、手表2块、电动自行车6辆、自行车5辆,均已发还失主。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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