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墓地直播 勿让“毒流量”肆虐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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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影视、文学探墓题材热,公众对考古、文博产生极大兴趣,正规的探墓视频直播既普及了知识,又保护了文物,受到普遍认可。然而,还有一些探墓类短视频和直播,追求另类“粗俗的文化表达”,以惊险刺激的噱头,收割巨大流量。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有博主以“户外探险”的名义探访公墓,摆阵作法,装神弄鬼,甚至直接将镜头对准逝者照片;还有账号在评论区做起“卖书”“看风水”“回收古钱币”的生意。

  在公墓穿梭拍摄“装神弄鬼”

  在墓碑前用不明粉末堆出“阵法”,再念上两句“咒语”,最后两手一指,大喊:“定!”这并非“林正英僵尸片”里的情节,而是在短视频平台上演的“探险”桥段。搜索“青年墓地”“坟墓探险”“探险直播”等关键词,上述内容比比皆是。此类“探险主播”的视频内容大同小异:在寂静无人的公墓里,主播穿梭于一排排的墓碑前,不时观察是否有“阿飘”出现——为了避开违规词汇,主播们用其代指“鬼神”“灵魂”。

  “阿飘”们装扮各异:有修着精致美甲披着红盖头的“女鬼”,有穿着破烂头发遮脸的“野鬼”,还有突然向前移动的棺材。再配上诡异音乐或者尖叫音效,视频的恐怖张力被直接拉满。

  评论区里有用户质疑视频的真实性,博主们则会回个龇牙笑的表情,说“你觉得是真的就是真的,你觉得是假的就是假的”。

  11月2日22时许,记者点开热度第一的直播间。主播当晚驱车赶到一处墓地直播。

  在直播间里,也出现了“阿飘”。她大骂着把“阿飘”赶走,还跟弹幕互动,问观众有没有看到奇怪的东西。

  镜头里的一块墓碑,墓主人信息若隐若现,有人评论:这俩人好年轻。主播也附和道:是啊,走得太早了。

  除了盯上现代墓,还有一些博主以拍摄古墓探险视频为主。

  “病态流量”驱动的带货和收益

  此类哗众取宠博眼球的“病态流量”聚集,在部分人看来也是商机所在。

  几年前,短视频平台一度盛行直播“寻宝”,直播间里,几个人利用金属探测器、强力磁铁等设备寻宝、打捞。等观众人数上涨,其实质目的也暴露出来:借寻宝之名售卖勘探设备。

  记者调查发现,前述以“户外探险玄学灵异”为标签的“安陌直播”,将签约主播的提成发放标准分为四类,其中S级等级最高,收益在13000元至30000元不等。

  另外,一些探墓博主积累了数十万乃至上百万粉丝,挂上橱窗或在视频里植入广告,从卖创意饰品到推销生活用品,从卖手机到推销二手房,变现手段多样。还有博主替人讲解风水,当然也是收费的。

  在探墓类视频评论区,不少“业内同行”也开始带货。一个名为“史鉴”的账号售卖古地图,包括古寺庙、古墓遗址地图等。记者咨询古墓遗址地图的价格,对方声称只有电子版,售价88元。经查证,其售卖的电子书实际上是上世纪80年代文物部门编写的文物地图集。

  探墓类视频、直播亟待规范

  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海粟表示,在普通墓地拍摄和直播,目前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是一旦对他人的墓碑、坟墓等造成破坏或污染,需要承担财产赔偿责任,同时需要对死者家属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张海粟表示,找人演戏扮鬼、放阴间配乐、摆阵作法这些博人眼球的行为,涉及封建迷信活动,与主流价值观相违背。但是目前对封建迷信活动如何界定,对这些行为如何管理,依然比较模糊,只有上述行为达到“利用封建迷信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严重后果”,才会进行行政或刑事处罚。

  至于古墓类探险视频,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安家瑶表示,考古人员需要先申请发掘执照,得到允许之后才可以行动,个人擅自进入古墓拍摄、探险并不合适,部分博主在进入古墓后拿灯照射、随意触摸的行为,也有对古墓造成二次以至更多次损害的风险。“里面还很危险,没有支撑的话,古墓倒塌会压死人”。

  张海粟表示,一旦探险行为对具有文物价值的古墓葬形成破坏,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的故意损毁文物罪或过失损毁文物罪。如果是以非法占有古墓葬内文物的盗掘行为,或构成刑法三百二十八条的盗掘古墓葬罪。

  我国并未明令禁止探墓类视频、直播,对其进行规范和引导,便显得尤为重要。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茂提出,博主、用户与平台方都需要参与到治理乱象的工作中去。他提到,博主需要加强自律,增强法律意识和文物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为追求流量而进行的违规、违法拍摄行为。 据11月8日《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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