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倒挂 不知情也要受罚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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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买某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李盼盼 摄
本报于田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李盼盼)10月18日,于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国道中队民警在辖区315国道巡逻时,查处一起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
当天15时23分,一辆倒挂车牌行驶在国道上的轿车引起巡逻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买某支支吾吾,称自己并不知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牌号是机动车的重要身份标识,必须按照规定正确安装、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任何故意或过失导致车牌号无法清晰、完整显示的行为,都被视为交通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不论买某对车辆号牌倒挂的行为是否知情,他都已经涉嫌交通违法。于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买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正确悬挂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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