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出台指导意见 加强和规范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07

A+  |  a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孜拉莱·玉山)为进一步提升仲裁委员会整体工作质效,11月5日,自治区司法厅印发相关指导意见,规范全区仲裁机构换届工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自治区现有仲裁机构在体制机制、运行管理、机构职能、人员构成、办案质效等方面存在不足,与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不相适应,一些仲裁机构未按时换届或换届不规范,已影响到仲裁公信力。

  指导意见强调,仲裁机构任期届满进行换届是法律政策的基本要求,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实践,是落实党对仲裁工作全面领导,保障仲裁委员会合法性和议事决策、民主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关系到仲裁委员会的健康规范发展,要通过换届全面总结上一届仲裁委员会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规划新一届仲裁委员会的工作。

  指导意见明确了仲裁机构的换届筹备、换届申请、换届复核、正式换届、换届备案等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将有助于仲裁机构加强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廉政建设,逐步实现仲裁委员会专职化、专业化,增加专职领导人员比例,更好发挥仲裁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疆、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