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网络诈骗指南”系列报道⑤ 揭秘刷单返利“连环套”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06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 通讯员 银迦勒
10月30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火车北站派出所路北社区警务室民警吴晨阳收到一条反诈预警信息:居民李某疑似遭遇电信网络诈骗,需即刻劝阻。
吴晨阳立即拨打李某的电话,因其正在通话中,便驾车赶往李某家,进门时李某正在接听电话。
“你在跟谁打电话?”吴晨阳问。
李某愣了片刻,说:“警官,没想到你们会来,我现在就给你取钱。”
“取什么钱?”吴晨阳追问。
“刚才电话里的‘警官’让我支付1万元解冻费用。”李某说。
原来,李某在浏览短视频时误触了网络刷单返利广告,他本想退出,但看到“动动手指就赚钱”的标语,还是点击了网络刷单任务。
不到一小时,李某就在网络刷单任务中投入1000元,却迟迟未拿到返利。觉得不妙的李某正想报警,自称系统故障导致返利受阻的网络刷单“客服”向其推荐监管方电话。
李某拨通电话,对方自称“国家反诈中心”的“王警官”,可协助其通过网络维权。应“王警官”要求,李某向其发送了个人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
“王警官”称,李某的网络账户被冻结,需交1万元解冻费用才能验证账户安全,获得返利,届时,解冻费用也将一并返还。
李某还没来得及转账,吴晨阳就敲门了。
“你遭遇诈骗了!”吴晨阳劝阻李某,告知其公安机关不可能在网上办案,更不可能要求受害人支付任何费用。见李某将信将疑,吴晨阳用李某手机给“王警官”打电话,却发现对方已将李某拉黑。
“这是典型的复合型诈骗。”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反诈中队中队长殷海旭说,在社交平台,诈骗分子以视频点赞、公众号关注、主播涨粉等名义为噱头,邀请受害人参与刷单,并承诺返利。在刷单过程中,诈骗分子会分析受害人的举动、性格,若其冲动冒失,则将其引向网络赌博诈骗;若其经济拮据,则将其引向网络贷款诈骗;若其十分警惕,不轻易投资“挣钱项目”,则将其引向冒充公检法诈骗。在这种复合型诈骗套路中,电诈分子分工明确、手段成熟、深谙人性的弱点,屡屡有人上当。
警方提醒:电信网络诈骗形式多变,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轻信轻松又高薪的兼职,不轻易向陌生人转账,谨记以“保证金”“押金”“解冻金”等理由要求转账的都是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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