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对持有的库尔勒华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的处置公告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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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债权资产情况

  1.资产名称:库尔勒华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

  2.资产所在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3.资产总额:截至基准日2024年9月11日,债权总额63,507,631.98元,其中本金0元;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63,507,631.98元(实际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

  4.担保及诉讼情况:

  抵押担保:本次拟处置的债权资产由库尔勒华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位于库尔勒市香梨辖区友好路41号城外城汽配中心3栋3至6层,面积11566.58平方米;位于库尔勒市香梨辖区友好路40号城外城汽配中心(4、5、6、7、8栋共46套),面积4083.45平方米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本次拟处置的债权资产由库尔勒华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持有的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保证担保:本次拟处置的债权资产,自然人李乐、栗平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本次拟处置的债权资产已取得强制执行证书。债权资产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与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接洽咨询。

  二、处置方式

  债权公开竞价转让。

  三、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四、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书面征询或异议和有关排斥、阻挠的书面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

  以上债权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实际应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991-2835407

  邮政编码:830000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80号联合办公楼

  征询及异议举报联系人:监察审计部付先生

  联系电话:0991-282231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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