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田间化解收购纠纷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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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焉耆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 通讯员 马国志 曾梓奇)10月22日,甜叶菊种植户李女士将一面锦旗送到兵团第二师焉耆垦区公安局喀拉吉格代派出所,感谢民警帮她解决烦心事。

  今年春天,李女士与张先生签订甜叶菊收购合同,张先生提供种苗,李女士负责种植。到了收获季节,张先生以每公斤15元的底价收购。

  后甜叶菊市场行情较好,李女士认为原定价格偏低,打算以每公斤21元的价格售给别人。

  张先生得知后赶到晾晒场,试图阻止李女士私自交易,双方发生激烈争吵,民警闻讯赶到现场。

  “合同写明,每公斤15元是保底价,到时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再定价,谁出的价高我就卖给谁。”“合同还约定,我有优先收购权,你执意卖给别人是违约,要赔违约金8万元。”调解现场,双方互不相让。

  “张先生有优先收购权,收购时参照市场行情定价也是合同约定,你们都应该按合同办啊。”民警的话提醒了两人。经过民警2个多小时的调解,李女士、张先生达成一致意见,张先生以每公斤21.5元的价格收购李女士的甜叶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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