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现场看热闹 过路司机酿二次事故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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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石河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刘亚伦)10月14日21时40分,一辆货车“四脚朝天”翻在G30连霍高速乌兰乌苏路段第三、第四车道。很快,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石河子大队指挥室接到过往驾驶人报警,称货车驾驶人胳膊受伤,希望民警前去处置。

  指挥室指派警力赶往现场,同时通过道路可视影像查询事故车辆信息,准备联系驾驶人了解详细情况。此时,又有危险发生,后方驶来的一辆小轿车撞上货车,造成二次事故。

  赶到现场的民警做好安全防护,提示后方车辆减速慢行。经询问,驾驶人孔某当天开着货车前往奎屯运送瓷砖,行至事发路段时,左后轮脱落,车辆失控翻车。5分钟后,王某驾驶黑色小轿车行至事故现场,好奇的他只顾看孔某挥手示意后方车辆避让,忽视翻倒在地的货车,径直撞上。

  经交管部门认定,第一起事故中,孔某负全部责任;第二起事故中,王某承担主要责任,孔某因发生事故后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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