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也要补偿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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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王凤

  由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吗?不久前,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支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

  2023年4月1日,李小强(化名)与一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后,被派至当地一酒店做面点师,工资为每月8000元。

  同年12月29日,因李小强做面点时浪费食材,酒店决定将其辞退,并向劳务派遣公司出具辞退证明。考虑到对李小强作开除处理会影响其后续再就业,劳务派遣公司遂与李小强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事后,李小强觉得解除劳动合同过于草率,对自己不公平,于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确认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请求该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8000元。

  仲裁部门认定,李小强与劳务派遣公司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据此,劳务派遣公司应向李小强支付经济补偿金8000元。对此,劳务派遣公司认为,与李小强解除劳动关系是因为他在岗期间存在违反岗位纪律的行为,故不愿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4年初,李小强将劳务派遣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8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必然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只要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且符合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就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最终,法院判决劳务派遣公司向李小强支付经济补偿金8000元。

  法官提醒

  结合此案,法官提醒用人单位,对以下情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用人单位和劳动组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提出;(二)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提出被迫离职;(三)因劳动者身体不适合、能力不胜任及情势发生变化,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经营出现困难,经济性裁员裁减部分劳动者;(五)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但用人单位提出按原标准或提高标准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签订的无须支付经济补偿);(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

  还有一些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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