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导致离婚?法官这样判!
分类:法院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18
A+ | a近日,麦盖提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家暴案件。几年前,古某与卡某基础薄弱,婚后经常发生争吵。2024年,卡某酗酒因生活琐事对原告拳脚相加并致其离家出走。后古某向麦盖提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卡某赔付精神损失费5万元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同时提出该案诉讼费由卡某承担。
古某与卡某婚后感情不和,时常发生争吵,且在争吵过程中卡某多次对古某实施家庭暴力,双方均同意离婚,表明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应当准许离婚。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对于古某要求赔付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具体数额由法院依法予以酌定。
审理此案件的法官说,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责任编辑 李冰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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