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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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塔城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李旭芮)“多亏店员提醒,我们3个人点了2份菜,够吃也不浪费。”近日,在塔城市某餐厅,居民马女士对前来“回头看”的检察官说。

  今年9月,塔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周的“线上+线下”反食品浪费专项监督活动,对市区及6个乡镇65家实体餐饮店、45家入驻第三方外卖平台的餐饮店开展线索摸排。

  该院检察官重点对餐饮店经营者是否主动提醒消费者防止食品浪费、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第三方外卖平台是否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等开展监督。

  通过摸排,检察官发现,15家实体餐饮店存在无适量点餐提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餐厅服务员缺乏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意识,导致店内存在食品浪费情况。8家入驻第三方外卖平台的餐饮店未向消费者展示食品的分量、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放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建议强化对餐饮店的监管,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坚决抵制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培育文明节俭新风尚。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责令问题餐饮店及时整改。

  “回头看”时,检察官发现,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相关行政机关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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