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车陷入排水渠电路受损 保险公司拒赔未获支持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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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苏比努尔·帕祖拉

  驾车上路难免发生小意外,倘若车主不慎将车开进水渠,保险公司赔偿吗?

  2023年,库尔勒市民董某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的小型越野车投保机动车商业险。同年10月的一天,董某驾驶车辆行驶在乡村牧道上,车辆驶过涉水路面时,因操作不当,车辆陷入路旁的排水渠中,导致电路受损。事后,董某共花费修理费26600元。

  董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拒赔,称董某在牧道行驶致使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不属于保险责任范畴。为此,董某将保险公司起诉至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请求判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26600元。

  法院审理查明,事故发生地虽然位于乡村牧道上,但牧道上有车辆正常通行的痕迹。另外,虽然事故发生时牧道上有积水,但董某是基于对牧道可以正常通行的经验判断涉水行驶,且附近没有其他供车辆行驶的道路。综合上述情况,法院认为,董某并非故意将车辆置于危险之中,事故是行驶意外造成,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本案中,被保险车辆的车型为越野车,具有一定的越野行驶能力,因此董某驾驶被保险车辆路过有积水的牧道或其他复杂地形,并不超越被保险车辆的使用性能和使用范围,也不违反被保险车辆的使用用途。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董某支付保险赔偿金26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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