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途中“眯”出事故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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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杜渊源 刘笑)9月11日8时10分,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阜康大队指挥室接到报警称,G7京新高速公路五工梁路段,两辆小轿车相撞。

  民警在现场看到,路面散落着许多车辆零件及碎片,一辆白色小型客车停在第三、第四车道,车头及车身左侧严重受损;一辆蓝色小轿车则停在第二、第三车道,车头严重受损。现场的中央隔离带护栏也遭到损毁。

  客车驾驶人单某表示,他驾车时打瞌睡,导致车辆撞上护栏。谁知后方驶来的蓝色小轿车驾驶员蔡某又分心看手机,撞上单某车辆。

  最终,民警认定单某疲劳驾驶,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蔡某因驾车时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承担次要责任。

  9月20日,环乌高速公路也发生一起因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当日15时15分,高支队卡子湾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称,G7京新高速乌昌互通立交桥附近,一辆微型面包车撞上右侧护栏,造成车辆和护栏受损,无人员受伤。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面包车占据应急车道和第四车道,其他情况与报警人所述一至。据面包车驾驶人胡某交代,他为快速送达一批货物,装货后没有休息就开车上路。行至事发路段困意来袭,他“眯了一下”,导致车辆偏移,“清醒”时车辆已经冲向护栏,来不及制动了。

  民警对胡某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认定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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