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 “一站式”解纷方便群众“找说法”
分类:1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25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孙兴隆 苗心怡
社会治理是一个“老课题”,同时又是一张“新试卷”。和田地区各县市全力推进“九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体系建设,通过机制创新、高效治理让解题路径具象化。
“不能再拖了,租金少一分都不行。”“我不是故意拖欠的,你就不能考虑一下我的实际情况嘛。”9月16日一早,和田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内,一起租赁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相持不下。
原来,2022年1月,热某将房子租给阿某,约定租期10年,每年租金33万元。一年多后,阿某以生意不好做为由要求热某降低租金,遭到拒绝后,他索性拖着不付租金。
现场调解团队分工协作:法官向阿某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则从情理出发,劝热某换位思考、适当让步。
最终,热某同意减免部分费用,阿某承诺于12月25日前支付租金。双方签订书面还款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
针对辖区矛盾纠纷点多、面广、量大的实际情况和群众维权多头跑、反复跑的难点问题,和田市创新探索、整合资源,于今年1月建成启用集信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检察服务中心、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心理咨询(疏导)中心、矛调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矛盾纠纷调解室)等为一体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让群众遇到问题有地方“找说法”。
8月,在和田地区统一部署下,各县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完成“升级”——在原有7个中心的基础上,增加综治中心和接诉即办中心,实现“九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一中心”现有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9家常驻单位,同时采取随驻、轮驻等方式,调度其他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参与社会治理事项处置,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处置、结果及时反馈”工作模式,提供受理、调解、听证、复议、仲裁、审判等服务,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和困难诉求“最多跑一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今年以来,和田地区各县市充分拓展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功能,以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和田市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收集群众困难诉求,用好司法建议、劳动仲裁等手段,形成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合力。
皮山县制定下发《皮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方案》,构建从“家门口”到“矛调中心”全流程解纷机制。
墨玉县灵活运用调解、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方式,快捷化解劳资、债务、婚姻家庭等民事纠纷。
洛浦县探索多元解纷模式,采取“签订调解协议+回访督促”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同时,和田地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目前,全地区已在108个乡镇(街道)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今年以来,和田地区累计排查化解15873件矛盾纠纷,其中99.86%在县市、乡镇、村居化解。
和田地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主任乔明举表示,该地区将继续推进、优化“一站式”“一揽子”“全链条”解纷运行机制,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让群众“找说法”更方便、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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