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让16岁儿子开货车“练手” 心大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20
A+ | a
李济良 绘
本报洛浦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许科文)9月9日,洛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某短视频平台发现一条“炫技”视频。画面中,一男子将车辆交给面容稚嫩的儿子驾驶,自己则坐在副驾驶位拍视频“炫耀”。
反复查看该视频后,民警判断驾车的孩子可能是未成年人,随即通过视频透露的线索,锁定了该县居民图某父子。
经了解得知,当日,图某驾驶大货车送货时,带上了16岁的儿子。途中,图某感觉路上车流不大,想让儿子练练车,提前学习驾驶技术,便互换座位,让儿子驾驶大货车前行,自己则坐在副驾驶位上录制视频,并发布炫耀。
民警对图某父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图某将载货汽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 新疆出台多层次资本市场重点培育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
- 新疆贸促会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助力新疆涉外商事纠纷化解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