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原来是骗子 面临“三进宫”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18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李新安
“我这房子也没租到,还被骗了钱,你们一定要帮帮我呀!” 9月1日,尉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接到群众阿某的报警电话,称其被假房东骗了3500元。
民警详细询问阿某后找到重要线索,以此锁定犯罪嫌疑人努某,并将其抓获。
8月9日,努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发布出租房屋的信息,瞬间计上心头。他联系房东,谎称自己要租房,想先看房。房东因工作繁忙,便将房屋位置和钥匙存放点告诉了努某,让其自行看房。努某到达出租房屋后,仔细查看房间并拍照留存,随后,他联系房东表示“没看上,不租了”。
8月20日,努某复制房东发布的租房信息,配上之前所拍摄的房屋图片发布在自己朋友圈。第二天,阿某看到这条租房信息,与努某取得联系,约好一起看房。两人见面后,努某热情地带阿某参观房屋,之后,两人以每年6000元的价格谈妥租金,阿某向努某先行支付了3500元租金。
8月22日,阿某满心欢喜准备搬家时,发现了异样:努某带他看房时,声称楼下一辆轿车是其所有,然而当天,阿某却看到一名陌生人在驾驶该车。为打消疑虑,阿某来到附近警务室了解所租房屋情况。这一打听才发现,房子根本不是努某所有,于是赶紧报警。
经过讯问,努某又交代了另两起案件:8月15日,他以同样的租房诈骗手段骗取朋友米某2000元;5月30日,他在库尔勒市以零首付的方式按揭购买了两部高档手机,回到尉犁县后,以4950的价格出售给某手机店,因未按时还款,手机被后台锁屏无法使用,店主这才发现被骗。调查中民警发现,努某还是“前科人员”,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因为诈骗违法被捕。
3起诈骗案件成功告破,涉案金额一万余元,等待努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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