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教师节的变迁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10
A+ | a在中国几千年的灿烂历史中,“师”,总是受人尊敬,被人爱戴的群体。教师是人类文化得以传承的功臣,他们作出的贡献是极其巨大的。教师节的宗旨就是提高人们对教师为教育事业所作贡献的认识和评价。在民国时期,我国教师节分别为6月6日、8月27日和9月28日。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决议,将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教师节。这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双六”教师节和“八二七”教师节
民国时期,由于教师薪资微薄、缺乏职业保障及进修机会、在社会上不受尊重,导致教师职业难以吸引优秀人才,严重影响教育的发展。为改良这些问题,1931年6月6日,中央大学教育系教授邰爽秋、程其保,暨南大学教育学院院长谢循初,联络200余位教育工作者共同发起教师节运动。他们决定将每年的6月6日定为教师节(又称“双六”节),以“唤起社会关注、教师团结,共谋救助”为纪念主旨。教师节诞生之后,全国多地教师纷纷加入,使其在社会上具备了一定的影响力,甚至在马来西亚的华侨教师也于当日举行纪念活动。
然而,教师节的日期却存在一定的争议,可归纳为以下两种观点,即赞成6月6日与提倡孔子诞日。赞成6月6日的理由有三:一是认为它属于双日节,便于人们记忆。二是以日期论,它正好处于新旧学年交替之际,于这时庆祝教师节,教师可设计有利于自身的学年计划。据邰爽秋回忆,6月正好是学校续聘或解聘教师前夕,教师群体可通过教师节向当局施加压力,使之不敢随便解聘教师。最后,为了使6月6日作为节日的理由更充分,有论者还强调该日的特殊意义,指出夏禹和崔府君(帮助宋高宗南渡的神灵)生日、宋代天贶节(庆祝天书降临)等都在这一天。
赞成孔子诞日者,大多认为它更有历史意义。如1932年中央大学教授张其昀就认为,目前的教育需要用人格教育来进行根本改造。在中国历史上,孔子既具有高尚的人格,又是最伟大的教师,教师节毫无疑问应该定在他的诞日。1934年的《中央日报》上也曾刊载某匿名教育家的观点,认为教师节很有意义,只是节日太多,会耽误学生学习,所以他建议将原有的孔子诞日作为教师节,而不必另外选择其他日期。同年,江西省教育界通电全国教师,认为“双六”节缺乏深意,不如以孔子诞日作为教师节,这样可用“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精神勉励全体教师。
教师节在国定化之前,一直是教师自发组织纪念、庆祝,官方非但无意提倡,有时甚至以耽误学生学业为由干涉。然而,与教师节同年创设的儿童节却受到不同待遇,很快获得官方承认。
“双六”节缘何长期受国民政府冷遇,可能与其仅仅从单一职业群体利益出发的纪念主旨有关,其利益诉求往往是向政府提出增加教育经费、颁布教师进修条例、提高待遇标准等要求。同时,节日的参与者大多为处境艰难的小学教师,这会使人们认为,“双六”节的目的主要在于提升教师权益。此外,国民政府之所以不认可“双六”教师节,还因为:一是提倡者的分量不够;二是国民党对知识分子缺乏信任,对学运心存畏惧。
随着民族危机日趋严重,上述情况逐渐开始变化。1936年后,日本侵略步伐加大,民众抗日救国的呼声高涨。国民政府为了巩固统治地位和表示政治进步,开始重视教育和笼络知识分子。“双六”节作为教师群体表达意愿的民间社会活动,也开始引起其注意。这年上海的教师节纪念活动,市长吴铁城就派代表参加并发表致辞。次年,时任教育部部长的陈立夫出席南京教师节纪念大会,提倡良师兴国运动。该运动是由中华儿童教育社发起,旨在提高教师素质和改良社会风尚。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民政府更加重视教师的作用,党政要员多次谈到教师对民族国家的重要性。如蒋介石就曾发表“心理建设的重大责任尤在于我全国中小学教师”的言论,陕西省政府在《孔诞纪念暨教师节告全省教师书》中更是称赞教师是社会的中流砥柱。在政府态度转变的同时,“双六”节的纪念重心也自觉地由关心职业诉求转向重视国家利益。例如,1938年,重庆、南昌、长沙等地教师节纪念会所通过的决议案,其内容都是致电政府表达教师支持抗战的决心,慰问前线将士。有部分教师甚至认为在国家危难时期,仅为教师自身考虑的“双六”节是不合时宜的,他们愿意承担起为国家民族谋求独立的重任。
时局促使下的政府与教师群体内部的态度转变,使双方具备了在国家、民族立场下合作的可能,教师节的确立也就水到渠成。
1939年,国民政府为鼓励教师服务精神,融洽师生感情,唤起社会尊师观念,正式下令每年的8月27日,即孔子诞日作为教师节,并颁布纪念办法,要求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届时表彰著有劳绩之优良教员,改善教师待遇;各级学校及教育团体要进行孔子及历代师儒之言行或教育学术演讲,举办恳亲会、教师友谊会及学生慰劳教师游艺会。
后来发现,孔子的生日应该是9月28日,因此最后确定9月28日为教师节。
民国时期的教师节,以倡导“尊孔读经”为主要内容,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师社会地位、福利、待遇等问题。中小学校师资缺乏,素质低下,但又聘不到经过专门学校培养的教师。即便聘用的教师,随时都有被解聘而失业的可能,得不到保障。
上海解放后的首个教师节
1949年6月6日是上海解放后的第一个教师节。这个节日距上海解放刚10天。
上海的教师们希望陈毅市长在庆祝会上能够讲话。上海市教委副书记马飞海受托,找到市军管会文教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夏衍,向他汇报教师的要求,夏衍立即当面请示陈毅。陈毅听后一口答应,持着浓重的四川口音说:“要得,我要会见他们!”这个喜讯很快传到教师积极分子中,大家奔走相告。当时,上海刚解放,为了加强保卫工作,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参加庆祝会的一般教师。
教师节庆祝会是在西藏路大上海戏院举行的,原定8点半开会。当马飞海等几位教育界领导在七点左右抵达会场时,发现陈毅已经到了,同几位解放军同志坐在主席台后面的一排椅子上。
当时,教师们正在陆续进场,也不知道主席台上坐着、站着的几位解放军是谁。听说是陈毅,他们还不怎么相信。确认是陈市长,教师们十分激动,“市长还能来参加我们教师节的集会,真没想到啊!”“共产党市长穿的也是平常军服,比我们还来得早,不摆官架子,真不容易啊!”“在旧社会要见到教育局长都很难,今天一下就见到了市长,新旧社会真是大不相同啊!”“百闻不如一见,共产党和国民党就是不一样!”……
全上海大、中、小学教师代表1500多人参加了会议,陈毅在会上发表了讲话。
陈毅的第一句话就是向上海的教师们表示敬意。这简单的一句话,一下子让在旧社会被人瞧不起,受到百般欺压和多灾多难的教师们十分感动。陈毅接着向大家分析上海解放后和全国解放的形势,鼓励大家:“今天教育界积极分子要发扬过去反帝反封建斗争中锻炼出来的为人民服务的革命精神;要进一步学习、改造自己,然后教育学生;同时,应该走向广大教师群众中,以谦虚的态度,团结更多的人,共同为建设新上海和新中国服务。”上海解放前,教育界面临着极为困难的局面。学校缺乏经费,教师生活困难,学生失学。这是教师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是恢复和建设教育事业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陈毅在讲话中提出这3个问题,并且说政府将有步骤地逐一解决。这些话说到教师的心坎上。陈毅在讲话中还提到老解放区币值稳定,教职员工生活都很安定,这是针对上海解放时,由于战争刚结束,残余特务和奸商的捣乱,金融市场混乱,币值还不太稳定说的,他很坦诚地把政府的困难告诉了教师们。所以,他又说,希望上海文教界积极支持政府挺过目前的难关,共同努力争取建设的胜利。
恢复教师节的背景
新中国成立后,恢复过一段时间的“六六”教师节。后因确立教师为工人阶级的一分子,故又废除“六六”教师节,改立“五一”教师节。
1951年“五一”劳动节前夕,时任教育部部长马叙伦和全国教育工会主席吴玉章发表书面讲话,宣布废除“六六”教师节,改用“五一”国际劳动节同时为教师节。但执行的结果是:“教师节”实际上并不存在。此后,在“文革”这个特殊时期,教师的社会地位并不高。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我国开始拨乱反正,教师的政治、社会地位开始提高。1980年起,全国教育工会开展“庆教龄”“五讲四美,为人师表”等一系列尊师重教活动,教师的政治、社会地位才得以有一定的提高。
然而,尊师重教尚未形成一种社会风气,广大教育工作者真正树立以教书育人为终生职业的思想还不够普遍。要真正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应该在新中国建立教师节,让教师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受到全社会的尊敬。
1980年3月,胡耀邦在中国科协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尊师,不仅是学生的问题,我们整个社会的成员,所有学生的家长,特别是我们各级政府的负责人都要尊师。现在儿童有儿童节,青年有青年节,我们认为培养他们成为社会主义宏伟事业接班人的人民教师也应该有教师节”。
1981年3月,在全国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中国民主促进会的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提案,希望以设立教师节的方式,让教师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受到全社会各阶层的尊敬,该提案被全国政协编为第170号提案。
提案认为,将劳动节与教师节合并,没有教师节单独的活动和特点,不能真正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并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氛围,建议应该单独设立教师节。全国政协的审查意见如下:建议国务院交教育部研究办理。
这份提案推动教育部等联合起草了报告,交给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但并没有在当年获推行。
1982年4月,《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报告》送中央书记处,报告中建议以马克思的诞辰日5月5日为教师节。在1983年6月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为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造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议恢复教师节案》提案提出,在建设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战略任务中,教师肩负着培养一代新人的重大责任。提出恢复教师节,将进一步激发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对调动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有着深远的意义。
1981年和1983年民进政协委员的两份提案,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恢复设立教师节。全国政协的审查意见如下:建议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会同教育部研究办理。1983年9月,中宣部办公厅致函教育部办公厅,同意恢复教师节。1983年12月,《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送中央宣传部。1984年10月,国务院副总理万里、中央书记处书记习仲勋等中央领导对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的请示圈阅。1984年12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建立“教师节”的报告》送中央书记处并报国务院,建议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1985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建立教师节的议案,最终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1986年3月,在全国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尽早制定“教师法”案》提出。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 据《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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