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好“开学第一课”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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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芳芳回答学生提问。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单坤 摄

刘翔在开学第一课上与学生互动。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单坤 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近期,我区各地中小学陆续开学,各地政法干警走进课堂,通过各种形式为学生们上开学第一课。
“同学们,知道什么是‘帮信罪’吗?”8月26日,在乌鲁木齐市第41中学七年级9班,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头宫派出所副所长刘翔问。
见同学们有的点头,有的摇头,刘翔告诉大家,“帮信罪”的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就是把实名制的手机卡、银行账户等提供给诈骗团伙并获得收益的行为。
“如果有人高价收购同学们的电话卡,大家就要提高警惕了。大家的电话卡基本上是父母的身份证办的,一旦被查实涉嫌犯罪,父母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你们要保管好自己的电话卡,不当诈骗分子的帮凶。”刘翔说。
8月22日,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三师检察分院检察官也来到辖区学校,给学生们上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为主题的法治课。
检察官通过反诈顺口溜和真实案例,讲解电信网络诈骗类型、手法以及如何防范等方面知识,提醒学生们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信息,做到不听、不信、不轻易转账。
开学第一课的讲堂上,预防校园欺凌同样是授课重点。
“小明转学第一天就被同学起了外号,面对同学不断地欺凌,他默默忍了下来……”8月26日,在乌市第100中学,乌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民警结合情景剧向同学们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8月27日,博湖县人民法院法官、该县第6小学法治副校长才恩吉德玛在开学第一课重点讲解“遇到校园欺凌我们要如何保护自己”。才恩吉德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校园欺凌的成因、表现形式和预防措施,引导学生们认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勇敢向校园欺凌说“不”。
“如果遇到陌生人自称是你妈妈的朋友,来接你回家,你会怎么做?”8月26日,乌市沙依巴克区司法局长江路司法所干警到乌市第42小学开展“法伴成长 护航青春”主题宣传。该所副所长苏芳芳结合典型案例,围绕校园安全、交通安全、校外活动安全等,通过问答互动的方式,给学生们讲解了如何进行自我保护。
在乌市水磨沟区乐嘟嘟南湖新世纪幼儿园,乌市公安局特警八支队民警向小朋友们讲解了防溺水、防拐卖等知识;在乌市第40中学,乌市公安局达坂城区分局民警告诉同学们遇到危险时如何报警求助;在石河子高级中学,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为老师们解读“一号检察建议”,宣讲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等制度;在叶城县各中小学校,叶城县人民检察院12名担任辖区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相继到校园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国家安全等内容的“护蕾行动”宣传教育活动。
(记者 龚彦晨 通讯员 吴成渝 马静 苏比努尔 李厚燕 杜泓萱 李发儒 周小勇 刘嘉 龚紫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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