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个人信用类贷款催收公告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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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对以下个人自助小额消费贷款、个人自助小额经营贷款、个人预授信消费贷款、个人预授信经营贷款等信用类贷款进行公告催收,要求下列借款人或其他继承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本息截至日为2024年8月8日。请各债务人积极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联系,并抓紧筹措资金清偿我行逾期贷款本息。对不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的债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将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予以追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洪泉

  联系电话:0991-553351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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