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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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农商银行)与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准东供销社)于2024年8月5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阜康农商银行将新疆宏盛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盛祥和公司)所欠阜康农商银行并由阜康市金福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福酒店)抵押担保,由韩梅、赵福林、马金元、赵健、赵勇保证担保,由赵健、赵勇持有宏盛祥和公司股权质押担保的贷款债权(阜康市人民法院(2021)新2302民初7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贷款本息)以9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准东供销社,至此宏盛祥和公司所欠阜康农商银行贷款债务将由准东供销社作为债权人向宏盛祥和公司及金福酒店、韩梅、赵福林、赵健、赵勇、马金元依法追偿。

  特此公告。

  新疆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 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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