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两级法院 两月发出279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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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库尔勒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杨娜 艾沙江·达吾提)“法官,谢谢你们的提醒,今后我会照顾好两个孩子,保证让他们在有爱的家庭里健康成长。”日前,一起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成功后,案件当事人艾某向和静县人民法院法官表达谢意。

  艾某与麦某育有一儿一女,2023年12月,两人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一气之下到当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约定一人抚养一个孩子。今年,麦某以协议离婚时共同财产没有分割为由,将艾某诉至和静县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引导双方优先考虑两个孩子,避免离婚对其产生不利影响。在法官的调解下,艾某、麦某认识到各自的错误,均表示想要复婚,努力经营家庭,为子女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最终,麦某撤回起诉。

  《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带给父母的不仅是提醒,更是在唤醒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责任心。

  今年6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能动履职,从末端司法走向前端治理,联合巴州民政局、司法局制定《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和协议离婚登记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制作《巴州中级人民法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将关爱提示工作从人民法院延伸至民政、司法等部门。

  巴州两级法院不断完善家事审判司法服务机制,常态化推进“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截至目前,共发出279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调解涉未成年子女离婚、抚养等纠纷141件,有效预防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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