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道车抢道 引发事故负全责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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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阜康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聂振斌)遇到道路施工,往往需要借道通行,然而大部分驾驶人不知道,所借车道内正常通行的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借道通行车辆必须让行,如果强行变道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要承担全部责任。

  8月4日18时许,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阜康大队指挥室接到巴某的报警。当日17时30分,她驾驶车辆行至G7京新高速公路甘泉堡附近一处施工路段时,一辆借道通行的黑色轿车从其左侧强行变道,导致两车发生剐蹭。当时车辆较多,两人拍照留证后驶离现场。后来,两人对事故责任划分有争议,巴某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民警通知巴某和黑色轿车驾驶人杜某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巴某陈述的事故经过与报警内容相同,杜某则表示自己的车辆属于正常行驶,是巴某剐蹭了他的车辆,过错在巴某。

  民警调取公共视频显示,由于施工路段车道逐渐变窄,事发时,巴某驾驶车辆在该路段右侧第三车道行驶,杜某驾车临近封闭施工区时突然向右变道,与巴某车辆发生碰撞。

  面对证据,杜某承认自己的过错。

  随后,民警根据相关规定,认定杜某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车辆是造成此事故的根本原因,其应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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