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带娃跟团骑行 娃被车碾压身亡 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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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2日,一段孩子骑行时意外摔倒被对向车道汽车碾压的视频在网上热传。8月13日,记者从河北省容城县卫健局获悉,男孩经抢救无效身亡。

  视频中能听见“慢一点”

  相关视频显示,涉事男孩跟着父亲以及一群骑友在公路上骑行,一行人身穿统一蓝色队服,戴着头盔。当时他们骑行速度较快,码表显示时速一度超过37公里/小时,视频中还能听见“慢一点”的喊声。然而在一次变道时,男孩不慎摔倒,倒在对面的机动车道上。不幸的是,对面正好有一辆小汽车驶过,车主来不及避让,车轮碾过男孩,地上出现一大片血迹。

  男孩头部、耳部出血,他的父亲大喊:“坚持住,别吓我啊。”涉事汽车的行车记录仪显示,汽车车速52公里/小时,事发时汽车两侧均有骑行者。有媒体报道,遭碾压的男孩只有11岁。

  男孩被撞倒后,骑行队伍中的一名男士甚至殴打了车主,强行要求车主下跪道歉。有不少网友认为,这件事中,车主也够冤枉的。

  据报道,有网友曾在男孩父亲的骑行视频下留言,提醒群骑应不紧跟、不并行,指出男孩跟车太近易追尾,该父亲回复网友表示是在“蹭风”,想带孩子骑车减肥。目前,该视频账号内容已不可见。

  知情人称事发路段未通车

  有网友指出,根据视频中的画面,道路左右两旁的虚线可能是用来标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骑行队伍疑似违规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8月13日,记者核实到,事发路段位于容城县贾光乡南后台村附近,有多人发布过在此晨骑的视频照片。

  一名常在事发路段拍照的博主告诉记者,该路段位于刚出南后台村的位置,路还没修好,也没通车。这条路上有一个小路口以及施工人员专用道,可以让小车开上去。

  另一名常在事发路段骑行的骑行爱好者告诉记者,自己和出事男孩不是一个车队,但去年和今年遇到过几次。“事发路段是未通车路段,大家都喜欢早晨去这里骑行。”“发生这样的事故,大家都比较遗憾。我们以后会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律师说法 允许孩子骑车上路 父亲严重监护失职

  对于此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目前看来,小汽车责任需要进一步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如果小汽车未超速且驾驶人已采取必要避让措施,但仍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事故,其责任可能会相对减轻,具体责任划分由相关部门综合判断。无论是否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小汽车车主在民事上都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可以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小孩父亲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其安全负有高度的注意义务,在这起事故中,小孩父亲允许孩子在机动车道上高速骑行,且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显然存在严重监护失职。因此,小孩父亲很可能要承担主要民事责任。

  据称事发于未开通路段,责任如何划分?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说,如果该路段明确设有禁行标志、路障等,驾驶人仍擅自进入,并因此发生事故,驾驶人可能会被认定为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在未开通的道路上骑行,小孩及其监护人可能会被认定有一定的过错。

  >>小贴士 合法骑行保安全

  年龄要合法

  未成年人的行为控制能力弱,应急反应、协调性等方面都不成熟,对交通知识了解少,骑车上路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遇到突发事件时难以做出正确判断,存在很多安全隐患。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道路必须达到相应的法定年龄,不可以在道路上练习骑行。骑自行车至少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至少16周岁。

  规范戴头盔

  骑行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机动灵活但稳定性较差,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头部易受伤,所以骑乘时要正确戴头盔。

  切勿追逐竞驶

  非机动车驾驶人无论在城市道路或是山路骑行,都要避免相互追逐或曲折竞驶,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有可能引发严重事故。

  违法载人危害大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稳定性较差,违法载人、超员载人将增大车辆负荷、改变车辆重心,延长车辆制动距离,增加骑行操控难度,严重威胁骑乘人员及周围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成年人骑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仅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

  切莫闯红灯

  骑行时闯红灯非常危险,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不要闯红灯,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本报综合《潇湘晨报》《华商报》、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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