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召开专家论证会 把关《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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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孙璐)8月9日,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召开《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

  论证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自治区政协有关委员会工作人员、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自治区商务厅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这是自治区司法厅首次邀请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参与立法项目的论证会,是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工作格局的具体举措,是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是拓宽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也是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发展协商民主的探索,更是践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体现。

  论证会上,自治区司法厅就开展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立法的必要性和工作进展作说明,自治区商务厅就《条例(草案)》的立法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和起草亮点进行详细说明。与会专家们围绕《条例(草案)》的篇章结构、适用范围、部门职责以及规范表述等提出具体意见,从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方面为《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提供有力支持。

  会议指出,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法治的支撑和保障。开展新疆自贸试验区立法工作,不仅为了规范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确保自贸试验区的有效运行,还为了推动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更为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不断完善《条例(草案)》内容,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会议强调,自治区司法厅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战略定位、功能布局、管理体制、亮点特色和法治保障等,会同商务厅梳理汇总、研究吸纳论证会上的意见建议,以高质量立法促进新疆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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