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在机场净空区喷洒农药 飞手被处罚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13
A+ | a本报图木舒克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张豪)7月30日,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垦区(城区)公安局机场派出所依法处理一起无人机“黑飞”事件,对当事人赵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施行后,第三师公安机关查处的首起无人机“黑飞”案件。
事发当日,接到群众举报后,民警赶赴事发地图木舒克唐王城机场附近,看到一架农用无人机在机场东北角围界500米处喷洒农药,遂将无人机强制降落,控制飞手赵某。经询问得知,赵某是当地群众,他未经报备,在机场净空区内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已属“黑飞”。
据机场派出所负责人介绍,民用机场沿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范围内,属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飞行管控区域。考虑到赵某的行为并未影响航班正常起降,公安机关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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