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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布22条降成本措施

分类:1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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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石鑫)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联合印发自治区2024年降成本重点工作措施,通过7个方面22条具体举措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持续推动降成本工作取得实效。

  2024年,自治区继续采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优化金融服务、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和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成本,缓解企业人工和原材料成本压力,切实增强企业和实体经济竞争力。

  其中,完善税费优惠政策方面,2027年底前,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方面,包括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推动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持续优化金融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成本5条举措。

  缓解企业人工成本压力方面,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至1%,其中单位费率降至0.5%、个人费率降至0.5%,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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