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08
A+ | a●王天宇(411425199910164248)遗失与乌鲁木齐恒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购买恒大文化旅游城项目的认购协议书,编号G6590424已丢失,声明作废。
●新疆众邦百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下列印章遗失:财务章(6501040424056);合同章(6501040424057);公章(6501040424055);法人陈杰私章(6501040424059),声明作废!
●新疆禹佳远大贸易有限公司遗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卫星路支行开户许可证,账号3002030309100038107核准号J8810022950302,声明作废!
●新疆成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501020298427号合同章遗失,声明作废!
●乌鲁木齐萨吾玛勒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下列印章遗失,公章(6501040375148);财务章(6501040375149 );合同章(6501040375150);法人努尔兰别克·阿合扎木私章(6501040375153),声明作废!
●付志兵(41302619880815781X)遗失新疆润泰青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金科·廊桥水乡幸福里11-2-1901 首付款票据,票号00540293金额2000元,日期2020年4月27日,声明作废!
●张涛遗失由新疆海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4月13日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一张,号码1923389,金额5000元,声明作废!
●喀什市顺建诚机械租赁部公章遗失,章号6531010112323,声明作废!
●喀什市生道机械租赁部公章遗失,章号6531220014980,声明作废!
●新疆瑞锦嘉远商贸有限公司公章遗失,章号6530010004921,声明作废!
●喀什雄厚驾驶员考试中心有限公司财务章遗失,章号6531010074363,声明作废!
●胡兵遗失坐落于阿克苏市新城街道育园社区新城街道育园社区上海东路11号都市怡景花园45栋1单元1302室的房产证,证号:新(2022)阿克苏市不动产权第0003835号,声明作废。
●伽师县米夏乡巴什欧依托托格拉克村村民委员会公章遗失,编号6531010051044 ,声明作废。
●墨玉县阿卜力米提汽车维修部公章遗失,编号6532220010274,声明作废。
年处理8万吨油基岩屑资源化
利用及井筒工作液资源化利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
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征求附近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意见。详情请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并搜索项目名称查看,咨询电话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屈建平13579216062。
新疆疆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
新疆家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滴灌带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新疆家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滴灌带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对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信息公示,公众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项目环境影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gongshi.qsyhbgj.com/h5public-detail?id=405477;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新疆家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
送达公告
哈密市行必达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赵玉宝,冶辉,赛米江·乌买尔,阿不都热依木·艾买提,祁军,迪力夏提·亚库普与你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哈仲重字第05号、06号、08号裁定书及(2024)哈仲重字第07号、09号、10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定书、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哈密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8日
公 告
(2024)新0102先调B206号
宋军:
本院受理原告新疆速鲜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新疆中敖生态畜牧有限公司、宋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1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承办人:瓦热斯江,联系方式:0991-8527051。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
2024年8月8日
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公示
由新疆西域鹏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承建的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室外给排水及外接电维修改造工程于2024年7月30日进行了竣(交)工验收,此项目农民工工资均足额发放。如有异议,须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之内,农民工工资问题向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养护管理科举报投诉,咨询电话:0991-5282546;工资支付问题向西域鹏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联系,咨询电话:18199994546。特此公示!
新疆西域鹏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 新疆出台多层次资本市场重点培育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
- 新疆贸促会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助力新疆涉外商事纠纷化解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