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用钢管套筒藏毒方式贩卖、运输毒品,自以为天衣无缝,没想到—— 取件时被蹲守民警抓获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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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时分,邓某持快递单号来到快递站代取包裹,因未带身份证,取件时被快递点拒绝,遂联系谭某(另案处理)前来相助。待两人再次返回取到包裹时,被盯梢已久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原来,该包裹是黄某从云南省发回的“毒件”。

  6月26日,这起经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重大跨省贩卖、运输毒品案公开宣判,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死刑,判处被告人黄某无期徒刑,剥夺两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判处被告人大黄(化名)有期徒刑6年。

  2015年,黄某开当铺时通过合伙人介绍认识了吸毒人员邓某,在邓某的长期影响和不断怂恿下,黄某赚“快钱”的想法愈发强烈。

  “我跟邓某认识有五六年了,2020年底,他跟我说云南有发财的路子,喊我一起卖毒品赚钱,我同意了。”据黄某交代,交友不慎是他走上歧途的开端。

  自2020年12月开始,黄某、邓某多次前往云南省寻找毒品货源,因为没有线人和相关渠道,一直未能成功。就在两人一筹莫展之际,谭某的出现让事情有了转机。

  2021年3月,邓某主动联系黄某面谈贩毒事宜,在邓某的出租屋楼下,黄某结交了邓某带来的新朋友——谭某。一番交流后黄某发现,谭某不仅是“资深瘾君子”,有贩毒前科,还有渠道获取毒品货源并找到毒品下家进行散卖。

  3人当即决定合伙从云南省买毒品,到湖南省永州市进行贩卖,并商议由谭某负责联系上下家,黄某、邓某则负责将毒品运回。

  如何通过层层安检将大量毒品运回?2021年4月初,黄某与邓某商量采用将毒品藏入钢管套筒里,以邮寄快递的方式运回,并开始尝试此方法的可行性。两人先后购买了16根钢管套筒带至云南省,将其中的12根钢管套筒填入冰糖并封装,每4根打包成1个包裹,分3次邮寄回永州市。

  为确保快递包裹万无一失,黄某联系其堂哥大黄,许诺以1万元的报酬要求大黄进入快递公司上班,以便接应,后因快递公司暂未招工,未果。

  为了规避监管侦查,黄某提议更换手机,并下载密聊软件,设置“阅后即焚”功能,自动删除已读聊天记录。

  随着3个装满冰糖的包裹先后被接收,毒品交易被提上日程。2021年4月9日,黄某考虑到大黄一直空闲在家,遂邀大黄一起前往云南省,两人在当地租下一间两室一厅的房子。

  2021年4月12日傍晚,黄某自上家处取回8包约8公斤的毒品,分装成16小袋后装进钢管套筒密封,次日一早通过快递寄回湖南省。黄某寄出后将快递单拍照发给邓某,通知其准备收货。

  2021年4月15日,快递包裹终于抵达快递站等待收件人签收。当日傍晚6时许,谭某开车在快递站周边探风,邓某下车去领取快递包裹,于是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

  当日晚上,联系不上同伴的黄某立马联系其堂哥大黄,在大黄的帮助下连夜逃至云南省昆明市。2021年5月,黄某坐“黑车”回到永州市,因害怕连累家人便藏匿于大黄家中。8月25日,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大黄也于同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现场查获的快递包裹破拆后,警方在4根钢管套筒内共发现16包白色晶体,净重7925.55克。经鉴定,该白色晶体确系“冰毒”。

  2021年8月20日,永州市检察院对邓某提起公诉;2022年1月27日,对黄某、大黄提起公诉。因系关联案件,法院决定合并审理,并于2022年9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邓某、黄某不服,提出上诉,同年11月24日,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大黄仅帮助贩卖、运输毒品的黄某潜逃,未就贩卖、运输毒品与黄某有事先通谋,其行为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2024年6月26日,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针对该案暴露出物流寄递行业存在的监管问题,永州市检察院向寄递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法程序,守护好“小包裹”里的“大安全”。

  据8月6日《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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