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职务犯罪庭审 敲响廉洁自律警钟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05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 通讯员 木尔德·沙米提)近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于某某涉嫌犯贪污罪一案。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28家单位的40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接受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2013年8月至2016年12月,于某某利用担任乌鲁木齐市某单位党政办主任的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5次单独或者伙同他人贪污公款87万元,个人实际所得28万元。
庭审围绕于某某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均充分发表辩论意见,现场庄严肃穆,流程规范有序。旁听人员直观了解了于某某在利益面前碰触红线、突破底线、最终走向犯罪深渊的详细过程。于某某现场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和事实没有异议,并当庭认罪悔罪,在最后陈述时作出深刻的忏悔,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将以案为鉴,认真汲取教训,强化法纪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纪检监察室主任、一级警长杨晓龙表示,通过旁听庭审,深刻认识到职务犯罪往往源于个人理想信念的丧失和对金钱、名利的过度追求,也深刻体会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要始终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品格,锤炼党性修养,敬畏法律,心存戒惧,守住底线,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杨晓龙说。
天山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陈中表示,天山区法院将以职务犯罪案件审理为抓手,持续推进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增强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廉洁自律意识,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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