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之力 护企前行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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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王福强)近日,某水务企业代表将一面锦旗送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今年6月初,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查看基层院案件时发现,某企业非法占用51.6亩林地被作出不起诉决定,该企业恢复非法占用林地的植被后,向有关部门上报《关于申请米东区临时使用林地植被恢复验收的请示》一年有余,仍未被验收,严重影响了企业经营,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检察官对接该企业后,详细了解未验收的原因,前往行政机关沟通相关政策的适用。随后,该院依照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向林草部门送达《磋商函》,要求相关部门主动履职,依法监督企业恢复林地并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验收。收到《磋商函》后,林草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将协调有关单位,组成联合验收组尽快完成验收工作。

  6月14日,联合验收组开展涉案企业非法占用林地的植被恢复验收工作,检察官对验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验收后,林草部门向检察院送达《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磋商函的复函》并附《现场检查验收表》,表示“现场验收组验收基本通过”。

  “我们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积极服务,精准监督,护航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士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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