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防溺水 筑牢“安全堤”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01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陈闻源)炎炎夏日,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高发期。连日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甘泉堡分局立足辖区实际,通过排查风险隐患、加大宣传力度及加强巡逻防范等措施,全力筑牢辖区防溺水安全防线。
近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甘泉堡分局四通路派出所及春晓路派出所组织民辅警对辖区干渠、水库等开放水域周边以及临水区域,开展水域安全隐患排查。
民警重点查看涉水附近的可视安装设备、警示牌、防护栏等设施,详细记录每一处水域的特点和潜在隐患,确保对辖区水域情况了如指掌。其间,民警共发现并清理安全隐患7处。
同时,民警通过发放防溺水宣传资料及走访群众、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向群众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民警详细分析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野泳”的危害性,提醒群众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尽量远离偏远地带的引水渠、积水坑、蓄水池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对无安全保障水域、未知水域、水库、干渠等周边设置的警示牌、安全标语多看一眼,不存侥幸心理,远离溺水风险。
“警用无人机具有视角广、机动性强、无死角等优势。进入夏季以来,我们组织无人机中队每日对辖区干渠河道、游泳人员聚集地进行巡查,劝阻群众下水游泳时做好防溺水措施。”乌市公安局甘泉堡分局巡控大队负责人王帅说。
7月29日,该大队无人机中队民警在辖区空中巡逻时,发现西沿干渠中有2名男子正在游泳。
民警立即赶往岸边,“水深危险,赶快上岸。”民警向2名男子大声喊道。
两人上岸后,民警经询问了解到,两人均为附近企业职工,因天气炎热便相约到干渠里游泳,他们自认会游泳,不会有危险。民警严厉批评教育了他们,告诫他们干渠里的水温与泳池有较大差别,且渠水流速较快,极易发生意外。
两人表示不会再游“野泳”,也会提醒身边人增强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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