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30
A+ | a公 告
昌吉市鲁飞翔砖厂(法定代表人:陈晓飞):
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范绪松与你单位因工伤赔偿等发生的劳动争议一案,现以昌市劳人仲字(2024)第 248号仲裁裁决书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且邮件退回,本委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结果。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成功(遇节假日顺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82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经本委缺席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3379 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8965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1517元;
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35586元;
五、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伙食补助 503.5元;
六、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医疗费234元;
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药费1901元;
八、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工资3544.96元
九、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以上第一至八项合计225630.46元(大写贰拾贰万伍仟陆佰叁拾元肆角陆分),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
昌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公 告
轮台县飞创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的艾散·阿卜力克木诉轮台县飞创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资争议一案(轮劳人仲字(2024)12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仲裁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本委定于2024年9月9日上午10:30在轮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轮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重油开发公司中佳9、玛湖087
等7口井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我单位委托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重油开发公司中佳9、玛湖087等7口井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13794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朱工,联系电话:0991-374512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评价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克拉玛依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三六团和塔城地区沙湾市的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环评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联系人丁工(13999313232),环评单位联系人朱巧丽(电话15099179669、邮箱250893302@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
重油开发公司
2024年7月30日
公 告
新疆南方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图尔荪·奥斯曼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莎劳人仲字[2023]422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3]422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申请人图尔荪·奥斯曼与被申请人新疆南方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之间自2022年9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莎车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注销公告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处劳动服务公司商贸部(注册号,228824508)将采取自行清算的方式申请注销,清算组成员负责人:施隆恩,清算组成员:戴尚宏、五工台信用社、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处劳动服务公司 ,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持有关证明来我公司清理债权债务等事宜,逾期后果自负。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处劳动
服务公司商贸部
2024年7月30日
注销公告
新疆爱丽丝婚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号:91650100MA77X2GF62)经股东决议现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为:王俊贤、张莹,张莹为清算组组长,请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请债权债务。根据公司法,特此公告。
遗失公告
1.刘雷遗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993年颁发的《乌鲁木齐铁路分局安达公司》(注册号:228824233)营业执照(正副本),现声明作废。
2.施隆恩遗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993年颁发的《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处劳动服务公司商贸部》(注册号,228824508)营业执照(正副本),现声明作废。
3.李明口腔诊所遗失公章一枚,公章编码:650160078683,发证机关,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卫健委,现声明原公章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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