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法庭上谎称父亲死亡 构成虚假陈述,依法惩戒!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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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翟军强 司宇)7月23日,黄明因故意提供虚假陈述,扰乱正常司法秩序,被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依法罚款1000元。

  2021年7月,黄志刚驾驶儿子黄明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将邓行撞伤。几年来,双方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来,黄明告知邓行,其父亲已过世,人死债销。

  今年1月,邓行将黄志刚的法定继承人、黄明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立案后发现,案卷中没有黄志刚的死亡证明。

  “我父亲确实已经死了。”庭审中,黄明一口咬定父亲已死亡,但其无法提供死亡证明。

  承办法官询问黄志刚死亡的具体时间、原因、安葬等问题,黄明支支吾吾,说法前后不一。

  承办法官发现端倪,一再向黄明释明诉讼活动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最终,黄明承认,父亲未死亡,正在国外工作,他原本想以父亲假死的方式逃避赔偿责任。

  因为诉讼主体不适格,法院裁定驳回邓行的起诉。

  黄明故意向法院虚假陈述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妨碍民事诉讼的正常秩序,法院对黄明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目前,黄明已履行该司法处罚。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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